2004年通过的《压载水管理公约》(BWM公约)是什么?

《压载水管理公约》是国际公约,旨在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公约的目标是通过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单独或结合使用)消除、无害化或避免有害水生生物和病原体通过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摄取和排放。


《压载水管理公约》何时生效?

该公约于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


《压载水管理公约》适用于哪些船舶?

公约适用于所有在水环境中作业的船舶,包括潜水器、浮动船舶、浮动平台、浮动储存装置(FSU)和浮动生产储存及卸载装置(FPSO)。但以下船舶不受公约约束:

  • 不设计或建造用于携带压载水的船舶;

  • 仅在国内航行的船舶(除非沿海国要求其遵守公约);

  • 国家拥有或运营的非商业性政府船只,如军舰、海军辅助船等;

  • 使用封闭压载水舱且不需排放的船舶。


对于400总吨以下的船舶,遵守公约需要哪些文件?

公约不要求400总吨以下的船舶持有《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但仍可能需要具备其他文件,如《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

根据公约要求:

  • 船舶须持有并执行经船旗国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

  • 船舶须持有并维护《压载水记录簿》(BWRB),并按附录II的要求至少保留最近两年的记录。

建议联系相关船旗国,以确认400总吨以下船舶的具体要求,因为各船旗国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遵守公约需要哪些文件?

除《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外,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还需持有《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但浮动平台、FSU和FPSO除外,这些船舶不受E部分(关于BWM的检验与认证要求)约束。


遵守《压载水管理公约》还需要做些什么?

船舶需符合压载水交换(D-1标准)或压载水性能(D-2标准)要求。

船舶在经过船旗国或认可组织的必要检验后,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更改相关设备或系统。此外,设备需保持良好状态,若需更换,必须使用同类部件或材料。

除压载水管理外,遵守公约还要求按照《压载水管理计划》适当清除和处置沉积物。


压载水处理系统的安装要求是什么?

2017年7月7日,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达成协议,允许在某些情况下推迟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要求,但这只适用于2017年9月8日前建造的船舶。尽管处理系统的安装被推迟,船舶仍需从2017年9月8日起遵守公约。


何时可以进行压载水交换?

压载水交换应在距离最近陆地至少20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海域进行;若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则应在距离最近陆地至少5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海域进行;或在指定的压载水交换区域进行,遵循公约B-4条款。

船舶操作区域内的国家可能有更严格的规定,建议船东核实当地要求。


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有哪些要求?

压载水管理计划须经船旗国或认可的组织批准,船员应熟悉该计划的内容并负责执行。


压载水记录簿(BWRB)应记录哪些内容?

压载水记录簿应包含以下例行记录:

  • 压载水何时装载;

  • 何时为管理目的循环或处理压载水;

  • 压载水何时排入海中;

  • 何时将压载水排至接收设施。

上述压载活动需记录地点、体积和水深。记录簿还应包括任何豁免的发放情况、意外或特殊的排放以及任何未按公约进行的压载水交换。


发生压载水意外排放或设备故障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如果发生压载水意外排放或设备故障,影响了对公约的遵守,船旗国和当地港口国应被告知。


是否可以申请豁免遵守公约?

根据IMO MEPC. 162(56)决议,可以申请豁免,但需完成并提交科学风险评估。豁免由国家主管部门发放,且仅在该国家管辖范围内有效。建议联系相关国家了解豁免的详细信息。此外,可参考《BWM公约A-4条款风险评估指南》(G7)。


如果船舶未遵守公约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船舶在港口国检查期间或之后被发现未遵守公约,港口国有权阻止船舶排放压载水,直到缺陷得到纠正,或允许船舶将压载水转移至另一艘船、接收设施,或离港后在海上排放。港口国检查官(PSCO)还可以对船舶发出警告、扣留或禁止其进入管辖水域。部分国家还可能对船舶处以经济罚款,而在某些情况下,若存在欺骗PSCO(如伪造文件)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重罪”,并可能引发刑事诉讼。